她说:如果婚姻中出现矛盾,经常通过旁人的调解解决,是不是也不好?
能问这个问题,说明她是有思考的。
要做调解,往往需要通过第三方的介入来进行,一般是请公公婆婆、岳父岳母、小姨子、二大舅、三姑六婆等等试图以“家和万事兴”来劝解(逼迫)其中一方选择隐忍。
婚姻中的问题,都可以用调节来解决?
以前咱们提过,压制类的动作的副作用是反过来也可以成为矛盾发酵的根本原因。
婚姻中很多时候问题和矛盾是没办法一直靠“调解”的方式去拖下去的。
为啥?
因为掩盖是伴随着其中一方要牺牲自己的利益,压抑对方的愤怒,这种牺牲和压抑,大概率会导致被牺牲方产生越来越大的不满和痛苦。
偶有新闻会看到,有妻子带着小孩看不开轻生的情况。
这类事件,其实你从心理层面去观察,你会发现,它本身已经脱离了婚姻矛盾。
婚姻不幸福跟轻生是没有必然因果的,大可以离婚,离婚后也会有大把选择,对吧?
这可以看做家庭矛盾压抑到一定程度的极端案例,它是会脱离婚姻本身的问题的,变成自我的痛苦感,厌世感。
家庭矛盾如果不能直面问题,而是用牺牲其中一方利益的方式掩盖问题,这种处理方式并不是太好。
我想再提的一个观点是,关于斗争。
大部分在婚姻中“有需求”的一方是不敢去想这件事的。
因为我们的婚姻都讲究“以和为贵”“家和万事兴”。但是你又会发现在家庭中权利的分配不少是不合理的,比较常见的就是当女性进入婚姻嫁入男方的家庭之后,往往要面对家庭权力分配不公的情况,不具备平等的话语权。
很多人不是不想获得公平的权利,仅仅是出于“爱”做出的妥协,害怕畏惧斗争。
然而这同样是一个“矛盾培养皿”。
说起斗争,不得不提下我们喂狗的导师开糖手,主要做追求类的案子,我们通过跟踪她的案子发现,她的处理手法有着非常个人化的标签,她非常喜欢用有效的措施挑起冲突,策划斗争,比较“冲撞性”的方式去协助她的会员争取自己的权力,并解决情感困扰。
啥叫有效的措施?
在斗争中有效指的是你要打的到“痛点”,要戳到对方的痛处。
对方痛苦了,害怕了,后悔了,这就是有效的措施。
原理在于当你采取了这些实质性的斗争措施之后,对方的利益受损,他才可能会幡然悔悟,亦或是意识到自己的错误。
因为人的改变本质上是一种以利益为导向的自我调校,当目前的环境会让它失去更大的利益时,他会主动改变自己去适应环境。
这是一种区别于“吸引”的“另类”做法,通过令对方利益受损或者感到痛苦,去触发对方的改变。
其实相比于恋爱,“斗争”有时候会更契合婚姻,因为如果在婚姻中,只是言语上的空谈,或者付出更多的讨好试图感化对方,有些时候是比较苍白,也比较不切实际的。
有小伙伴肯定会问斗争有风险么?
再好的策划都会有风险。
当然斗争如果在挽回操作中,比如我要处理的时候,也确实得看挽回者自身的接受程度。
如果你一直“不舍得”,或者害怕风险。又想获取权利,但又不想发生冲突,这就很矛盾,也可以说是一个无解的问题。
就像吃河豚,你舍不得放弃美味,但是又不想承当美味背后可能存在的毒性。
好良言难劝该死的鬼。
这就是你自己选择的痛苦,谁都没办法。